发布单位: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8-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 结合高新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务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工作。成立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拟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医务人员9名,其中5名用于招聘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的国家统招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8月7日至2002年8月7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人员岗位信息表》),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如期取得毕业生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和“三方协议”原件。
5、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向前计算,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医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
6、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适当放宽;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0日。
报名邮箱:gaoxinquweishengju@163.com
报名的基本程序: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2、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的国家统招毕业生和2020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扫描件;
(5)按具体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申报岗位代码+姓名+性别+专业+学历。上述材料打包上传邮箱。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计划与核减岗位
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领取
考生报名结束后,将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领取考生准考证,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负责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二科合并在一张试卷上,满分100分,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组织: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5)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进行公布。
(6)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7)笔试结束后,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8)考生可登陆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如期取得毕业生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和“三方协议”原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原件;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的国家统招毕业生和2020年国家统招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需提供卫生机构颁发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需提供人事机构颁发的专业职称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要求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证件原件按照复印件顺序同时提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的通知。
(2)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两种形式组成,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专业知识答辩10分钟,实际操作5分钟。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知识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处理能力。
面试按各学科岗位特点统一题本,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情况下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若因为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无法分在同一场次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进行蛇形分组。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并进行15
分钟的面试准备。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登录此网站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据实支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具有对应报考岗位的临床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有临床工作经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 “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政审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经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下达聘用通知后,由聘用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要求
落实疫情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选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314-2555292
监督电话:0314-2521981
附件1: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承德高新区2020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