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8-10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20年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比照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2、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职称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晋升;
4、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享受沈阳人才引进政策,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程序可采取考核方式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信息发布
沈阳市卫健委官网、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网(www.syyxyfsdeyy.com)同时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建委网站及医院网站中所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时—2020年8月14日16时。
报名及资料上传: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在2020年8月12日8时至8月14日16时登录沈阳市卫健委及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报名链接,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请仔细确认每一份证明材料的清晰度,如因考生发送的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正常审核的,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①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报考承诺书》(可点击下载);注意承诺书报考岗位项目必填,要求本人亲笔签字。
③全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执业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注册信息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规培结束证明(仅限应届毕业生)。
④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
⑤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⑥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3、上传证件资料流程
请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步骤操作。
证件资料要求为jpg格式,大小在100kb以下,点击材料右侧“上传”按钮上传照片,变为绿色“已上传”即为上传成功,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审核”按钮。
4、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照片及资格材料等信息统一进行网上初审,对报考人员上报信息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24日8时——2020年8月25日15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重新提交资格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自8月25日15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5、注意事项:
①请考生一次性将所有审查材料以jpg格式上传,要求材料完整,若材料未提供齐全,不予审核通过,并不再以其他形式向考生追要。
②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一经发送审查材料,则视为所提供材料均为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③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沈阳市卫健委、医院官网发布的后续环节通知。如因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 (A) 笔试+面试、(B)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A)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实行百分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
(B)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采取面试方式,不设笔试。
非硕士研究生岗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采取本条中(A)或(B)招聘方式。
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除护理岗位外)大于1:10,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除护理岗位外)小于或等于1:10,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
③护理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岗位报名人数小于等于1:3,直接采取面试的招聘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疫情情况可能适当调整,请考生在审核通过后时刻关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最终笔试、面试形式及时间。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含护理)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已录用的立即解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录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毕业论文等能证明学历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复审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废止。
3、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健委和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九马路20号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网(www.syyxyfsdeyy.com)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主楼三楼)
咨询电话:024—31251511
监督电话:024—31251510
附: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xlsx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8月12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dieryy/index.html#/index
注:所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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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