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发布时间:2020-08-07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系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是河南省市级医疗机构中最早成为集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疾病防治、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专科医院,系洛阳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龙头单位、全国首家获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资格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河南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洛阳分中心、洛阳市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现有编制床位1200张,临床和医技科室42个,临床病区19个。现有职工1260人,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35人,硕博研究生130人。
由本院承办建设的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新建工程为2019年、2020年洛阳市民生实事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纳入洛阳都市圈规划。并按照洛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国内领先、省内一流、十年不落后”的建设目标,现代化、智能化、特色化的建设思路,我院将按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高标准建设河南省第二儿童医院(洛阳市儿童医院)。
医院目前建设有六个临床中心(河南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洛阳分中心、洛阳市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新生儿质控中心、洛阳市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中心、儿童听力筛查质控中心);两个研究所(洛阳市生殖医学研究所、洛阳市男科医学研究所);两个重点实验室(洛阳市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洛阳市儿科学重点实验室)。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附表1:2020年度招聘计划表
人才类别 | 科室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学科带头人 | 妇产科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生殖医学研究所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生殖医学 | ||
儿科、新生儿科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儿科学 | ||
重症医学科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重症医学 | ||
医学博士 | 妇产科 | 专业技术 | 5 | 博士 | 妇产科学 | 有工作经历者待遇从优 |
生殖医学研究所 | 专业技术 | 2 | 博士 | 生殖医学 | ||
儿科、新生儿科 | 专业技术 | 5 | 博士 | 儿科学 | ||
重症医学科 | 专业技术 | 1 | 博士 | 重症医学 | ||
应届毕业生及实用型人才 | 妇产科 | 医师 | 5 | 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1、临床专业要求有医师资格证及规培证; |
生殖医学研究所 | 医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生殖医学 | ||
男科医学研究所 | 医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泌尿外科 | ||
儿科、新生儿科、PICU | 医师 | 10 | 硕士及以上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
儿科、新生儿科、急诊科 | 医师 | 10 | 本科及以上 | 儿科学、临床医学、呼吸治疗 | ||
儿童保健科、康复科 | 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精神卫生、儿科 | ||
儿外科 | 医师 | 3 | 硕士及以上 | 外科学(泌尿、胸外、血管) | ||
耳鼻喉科 | 医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 | ||
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 | |||
眼科 | 医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眼科学 | ||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眼视光学 | |||
重症医学科 | 医师 | 3 | 硕士及以上 | 重症医学 | ||
遗传实验室 | 医师 | 2 | 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
技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遗传学、检验、生物信息学 | |||
病理科 | 医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药剂科 | 药师 | 8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
麻醉科 | 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
NICU |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呼吸治疗技术 | ||
超声科 | 医师 | 5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心脑电图室 | 医师/技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影像科 | 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
内分泌实验室/男科实验室 | 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检验 | ||
康复科 | 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技师 | 10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音乐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运动康复学 | |||
医院感染管理科 | 医师、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检验 | ||
公共卫生科 | 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医保办 | 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医务部 | 专业技术 | 4 | 硕士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医事法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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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 | 专业技术 | 2 | 硕士及以上 | 计算机、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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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统计室 | 专业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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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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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规培证、资格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内;本科3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2020年8月10日18:00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2020年4月计划公布后已网上报名者无需再次投递)。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再修改,请慎重填报。
4、报名应聘人员需对应聘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未入职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予以辞退。
四、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0年8月11日前。
(二)审核方式与材料。
医院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信息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医院官方网站,初审材料如下:
1、本人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且已离职的需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扫描件;
4、个人简历;
5、其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岗位聘任证书扫描件。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面试计划表
根据专业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见附表2。
附表2:2020年度招聘面试安排计划表
序号 | 岗位/专业 | 时间安排 | |||
1 | 信息科 | 8月14日全天面试 | |||
2 | 病案统计室 | ||||
3 | 医务部 | ||||
4 | 公共卫生科 | ||||
5 | 纪检监察室 | ||||
6 | 儿科(含新生儿、NICU、PICU、急诊、儿保) | 8月14日上午笔试 8月15日全天面试 | |||
7 | 儿外科 | ||||
8 | 妇产科 | ||||
9 | 重症医学科 | ||||
10 | 医保办 | ||||
11 | 遗传实验室 | ||||
12 | 生殖医学研究所 | ||||
13 | 院感/内分泌/男科 | ||||
14 | 超声/影像/心电图 | 8月21日上午笔试 8月22日全天面试 | |||
15 | 药剂科 | ||||
16 | 病理科 | ||||
17 | 五官科 | ||||
18 | 麻醉科 | ||||
19 | 康复科 | 8月28日上午笔试 8月29日全天面试 |
(二)评分规则
1、总分(100分)=笔试成绩?0% 面试成绩?0%。
2、总分相同者以面试分数排名。
六、体检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因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医院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九、有关待遇
最终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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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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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