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冈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青冈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31

根据《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同意,青冈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全科医生、中西医结合、中医、儿科。

2、招聘单位及数量。招聘单位为青冈县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招聘2名,其中人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民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报考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准;

7、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统招在读在校生;(3)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人员;(4)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人员;(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8)青冈县公开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及青冈县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聘用人员聘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

1、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2、由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电话预约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允许重复填报。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人秘股

预约电话:0455--3249688    0455--3225658。 

4、报名提供材料:

(1)《青冈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打印一式四份(附件2),每份报名表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6张。

(2)报名表所填信息电子打印(本人签字及日期须现场填写);

(3)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一份,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5)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考,加盖公章。

(7)如符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印)。

5、报名截止后,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根据以下两个条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有全科医学资格、学历高者。以上条件均一致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增加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守法诚信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附件:《青冈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点击查看)

   

 

青冈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医疗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青冈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xls

文章来源:青冈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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