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0-07-30
东莞市人民医院等36个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东人社发〔2019〕65号)的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3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的记录;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其中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岗位要求出生日期为1970年8月15日及之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岗位要求出生日期为1975年8月15日及之后,如此类推。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提前下载打印或现场黑笔填写《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4日。
4.报名地点:见附件1。
5.注意事项:根据《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62)号文件要求,所有考生在报名及参加考核时均应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18日。
用人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由用人单位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考核通知书,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三)组织考核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须携带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为百分制。临床类专业考核内容:临床病历书写、临床技能操作、科内教学讲课。护理专业考核内容:护理文书书写、护理教学查房、科内教学讲课、护理基础技能操作、成人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医技专业考核内容:相关知识考核、相应医技专业技能操作、科内教学讲课等。成绩当场宣布。考核总成绩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的职称,需在考察阶段进行职称确认。
3.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权限报批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三、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3281199;联系人:张先生。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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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