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28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康复治疗技术、药剂各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康复治疗技术专业1名:
1、热爱康复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康复治疗技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龄18-30周岁。
(二)药剂专业1名:
1、热爱药剂工作,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药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龄18-30周岁。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 2: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卫生院锦西分院院部办公室。联系电话:1589571401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期间可网上报名,邮箱441210739@QQ.com,亦可电话报名,报名电话:15895714013)。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报名表》并发放《准考证》(网上、电话报名者考试前半小时在医院办公室领取)。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内容:康复治疗岗位:康复治疗技术;药剂岗位:药学。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合格线由医院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的,笔试、面试均须达合格分数线。
报名人数若大于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配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卫健委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三、 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院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咨询电话:15895714013。
丁伙镇卫生院锦西分院
2020年7月24日
文章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