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面向长三角地区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发布单位:绍兴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7-25

因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面向长三角地区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计划招聘学科带头人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本专业领域技术领先,科室管理能力强,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科(副)主任或主诊医师任职经历;

2.省市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创新人才等高级人才或高校附属医院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优先考虑;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业务能力;

4.年龄要求:副主任医师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主任医师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6.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本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负责。具体方法和步骤实施如下:

1.报名。2020年9月20日前,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现场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地址: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处(绍兴市中兴南路999号);

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发电子邮件至sxfyrsk@163.com。

2.资格复审。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相应证件证明准时参加。未准时参加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

4.体检。11月上旬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洽谈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6.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及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正式编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1.根据《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绍市委人领〔2019〕10号)文件精神,非本地区引进人才符合相应条件者在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和购租房补贴的基础上,医院一次性给予额外补助,其中正高级人员额外补助70-120万元,副高级人员额外补助43-70万元。

2.本地区的学科带头人,医院按60-100万元标准发放年薪,具体待遇面谈。

3.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拔尖人才等各类高级人才,医院按100-200万元标准发放年薪,具体待遇面谈。

4.录用人员如符合我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方案规定的评审条件,可优先聘任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注意事项

1.招录人员首期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具体事宜以聘用合同为准。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个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核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疫情防控按我市最新防控政策执行。

4.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查询。

5.咨询电话。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人事处:0575-88293022。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计划表

2.应聘人员报名表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 7 月 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文章来源:绍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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