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肇州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21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我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力量,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查看《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须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附表1所列专业与《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4)一致。

  (四)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1日8:30至2020年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链接为:http://112.98.113.226:6768/zzxbm。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初审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2日8:30至2020年7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因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一张卷。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成绩和时间。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2份(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毕业且未发放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原件和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5)保管档案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考生须登陆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7:00。为了减少聚集,采取网上审核形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加分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加分承诺书(附件3)连续逐页拍照,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命名文件名发送到zzxrsj306@163.com邮箱(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请考生自行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表(认定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4)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4.根据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岁,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17年7月20日前)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含当日)。

  (三)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每天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六)笔试、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县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85228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下载:

2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1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3报考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加分承诺书.docx

6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doc

5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及考核情况认定表.xls

7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证明书.doc

4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

文章来源:肇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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