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夏津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17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2020年夏津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备案制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于2020年7月21 日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夏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分为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或夏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医院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应届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2020年毕业”的证明的扫描件,以“2020应聘+院校名称+姓名+专业” 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xjxyyzgk@163.com邮箱;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交电子版照片。
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夏津县人民医院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6:00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且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1日11:00—7月25日16:00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予报名。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退回报考者补充。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① 医疗 岗位代码:01;② 医疗A 岗位代码:02;医疗B 岗位代码:03 ③影像诊断 岗位代码:04 )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B岗位的计划分别调整至相同类别A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人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其他考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和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一)岗位01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二)岗位02至09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02至09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试题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应用物理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和卫生管理七类。
笔试时间:暂定八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当调整。将提前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夏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3.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岗位01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岗位02至09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报考时未要求岗位资格证书的,被聘用后须在聘用期5年内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六、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医疗岗位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25万元;硕士研究生五证齐全(研究生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证)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15万元;医疗岗位本科毕业生,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10万元。影像诊断岗位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费5万元。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夏津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夏津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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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夏津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