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度自主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7-16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强专科、大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临床学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和全科医生规培基地。多项诊疗技术居阜阳市领先水平,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

为加强我院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及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的人员。

8.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仅限护理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本、专科毕业生要求高中毕业(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下同)。

2.毕业年限

①2020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②2018、2019年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3.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执业或专业资格

①2018年毕业的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2018年毕业的康复治疗学(专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②2018、2019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

5.其他

①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三级医院(已挂牌)实习经历(不少于8个月),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

②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

③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岗位须满足备注栏中要求。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流程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106.14.65.48:18080/exam/,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8:30至2020年7月2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度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

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护理专业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

历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整体大小不超过2M):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护理专业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2020年8月3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说明: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审核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8月5日12:00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考生不再参与招聘考试,报名费将在笔试成绩公示后退回个人。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0年8月12日9:00至2020年8月15日8: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最终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合成确定(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②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③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fysey.cn)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岗位按照由高到底的顺序与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我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护理专业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

历届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护理专业还须提供三级医院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

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②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记载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③考官: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④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fysey.cn)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fysey.cn)公示。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对于总成绩相同,并列达到入围分数而超过医院岗位计划数的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多选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二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正式报到时,招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报到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能提供以上证件的招聘人员,取消录取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岗位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四、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0558-2563938

监督举报:0558-2563969

报名缴费系统咨询:0551-62891910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网址:www.fysey.cn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度自主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条件

招聘人 数

岗位

学历

(学位)

性别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120急救分站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有执业医师证

2

2

康复医学科

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康复医师

2

3

专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康复技师

3

4

体检中心

本科


临床医学


1

5

医务科

本科


公共卫生管理


1

6

护理部

本科


公共卫生管理


1

7

预防保健科

本科


公共卫生管理


1

8

医保科

本科


公共卫生管理


1

9

科教科

本科


公共卫生管理


1

10

护理

本科


护理学


5

11

专科

护理学


3

12

专科

护理学

定向消毒供应中心

2

13

专科

护理学


10

合计

33人

 

 

附件2: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6.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7.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0.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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