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0-07-13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zydsy.org.cn/“医院概况”。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要求:报考博士岗位人员的第一学历不作要求;硕士及以上岗位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2020年1月1日为界);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20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经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可适当延期;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zydsy.org.cn/),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名表和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汇总表》和“附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2020年7月24日12:00
报名邮箱:zydsy8611@163.com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20年7月30日16:30前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
2、现场确认要求: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字)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该轮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对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录取。
(5)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后,未取得规培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6)考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108080
纪检电话:(0451)51108019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人事部 邮政编码:150036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0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