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峡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10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我省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赣卫人字〔2020〕11号)及《关于印发峡江县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峡府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峡江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峡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含)前,但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在2020年9月(含)前取得学历的。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2年7月1日(含)以前,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08:00—7月19日17:00,
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正反面);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扫描件,
(4)《2020年江西省峡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峡江县卫健委综合股邮箱xjwsjzhg@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进行报名。
4.资格初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报名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内容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7月20日8:00-17:0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峡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县人社局、卫健委商量决定。
五、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七、联系方式
峡江县卫健委办公室,联系人:高桃英
联系电话:0796-3673462
峡江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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