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7-07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学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进人原则。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0年度招聘岗位、人数及联系方式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硕士)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后勤处(校医院)医师及护士岗位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三)其它具体条件见《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硕士)招聘计划》(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4日-7月2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对照我校公布的联系邮箱,于7月20日17:00前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投递应聘简历。
a.报名专业技术岗位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硕士)报名表》(附件2),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位+专业方向”。同时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证书、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聘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的人才招聘邮箱。
b.报名辅导员、党政管理岗位的,填写《辅导员、党政管理岗应聘报名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专业技术人员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提前3个工作日在人事处网页和用人单位网页同时发布考核时间和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当天由用人单位查验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
2.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
根据报名条件,由人事处牵头,学生处等单位配合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入围人员在体检当天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聘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原件查验、所有原件的复印件留存),由人事处负责审查。资格材料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1.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8月15日前完成考核。通过资格审查,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材料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④身份证;
⑤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
⑥学习成绩单;
⑦获奖证明等材料。
2.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
①入围笔试名单公布时间:7月20日20:00以后。应聘者可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看。
②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2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签订《健康承诺书》,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逸夫楼西阶教室。
③笔试考核时间:7月22日14:00至16:00。
④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7月22日晚。考生可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看,公布入围考生准考证号码。
⑤面试考核时间:7月23日上午。面试时间为8分钟,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逸夫楼(北楼)。
⑥笔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a.笔试面试时间如因疫情防控需做调整,将在学校网站主页另行通知。
b.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有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情况的,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情况的,须提供考试日当日前五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并提前三天如实向人事处报告。
c.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应聘者应提前通过“皖事通”APP或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笔试当天出示“安康码”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d.应聘人员须严格遵照合肥市对疫情防控的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察考核方式
采取分类考核的办法,考核各岗位成绩权重为:
1.专业技术主体岗(教师岗位):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科研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议,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可包含演讲、说课、试讲、结构化问题、答辩等环节,占综合成绩的50%。
2.其它专业技术岗(辅助岗位):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业务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务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养,可包含演讲、说课、试讲、结构化问题、答辩等环节,占综合成绩的50%。
3.辅导员、党政管理岗: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通识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占综合成绩的60%。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四)体检
考试考核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学校研究审定
学校根据前期考核情况,审定拟录用对象及递补顺序。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分配、管理和使用
学校对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进行统一招聘,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统筹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人事代理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校将予以解聘。见习期满1年后,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
五、相关说明
1.最终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计划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办理入职报到;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录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办理入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学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高低顺序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额不超过计划数200%)。
2.此次招聘的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共28人,按照岗位分组统计考核成绩。
3.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待遇及管理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见学校人事处网页)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监督
纪检部门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咨询方式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有关教师岗或专业技术岗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应聘学院直接咨询,联系方式见《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硕士)招聘计划》(附件1)。
人事处联系邮箱:rsc@hfnu.edu.cn
联系电话:0551-63823865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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