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0-07-07
建湖县是江苏省深化医改先行先试地区。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单位决定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和建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现场组织。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应聘前须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配戴口罩方可进入招聘会现场。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注: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后续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
联系人: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唐 云 0515-86210311
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何顺文 13651593098 0515-86224372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王 欢 18262377395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建湖县人民医院和建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学历人才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毕业生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可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卫生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同分同进;其他岗位考生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同分同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60007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建湖县人民医院和建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docx
2.建湖县人民医院和建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doc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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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