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0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五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下表。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凡岗位涉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均为高中起点的大专。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计算:28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20年6月30日在五河县政府网、五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五河县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没有领取毕业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证和/或资格证;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等扫描件。
(3)网上报名办法:填写《五河县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邮件至wyrsk5052464@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的“××岗位”。
注意: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小二寸证件照),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报名无效。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和院纪工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审核后,2003、2009、2010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3:1方可开考,2005、2006岗位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其他岗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2:1方可开考,否则将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7月16日在招聘微信群里通知,报考人员在7月16日下午有一次改报机会;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医院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微信群里发布,不再打电话通知。
(6)交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7月17日上午登录微信群查看交费方式通知,每科报名费45元,共90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 9:00—11:30,两门课程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各岗位的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两门。参加笔试人员务必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根据微信群通知打印方式在开考前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7月19日8:00前到达考场。
(四)成绩
成绩合成:报考岗位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合成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五河政府网站、五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河县政府网站、五河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七)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考核合格者,待遇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咨询报名电话:0552-5252464 0552-5053095(上午)
监督举报电话:五河县驻委纪检组办公室 0552-5056768
五河县人民医院监察室0552-502206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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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