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定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7-06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定远县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1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健委、县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以及其他方面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25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7月3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和定远县总医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定远县总医院门诊楼(1号楼)三楼西医共体会议室;
(2)咨询电话:0550-4020943
4、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中: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属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填写《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6、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0日工作时间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8、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9、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10、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健委、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 上午8:00-10:0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仅限查阅卷面累计分,查分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考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会同县总医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县卫健委、县总医院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相关待遇参照《定远县总医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169 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定远县卫健委、定远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 :1、《2020年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
2、《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远总医院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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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定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