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发布单位: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发布时间:2020-07-02

为进一步加强滨湖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含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事局委托招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 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近三年从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被滨湖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0年6月30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7月6日9:00—7月9日16:00

  2. 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6日—7月11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6日—7月13日的9:00—16:00

    4.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3日16:00

    5.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进行成功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网上报名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笔试

    1.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7日在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锡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锡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3.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题目含公共题目和专业题目。公共题目主要考核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等能力;专业题目着重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及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最低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授权发布的其他网站(仅发布招聘公告):http://www.wxbh.gov.cn/rbj/index.shtml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考务信息):http://www.wxbh.gov.cn/bhw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1178788

    十、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附件:

    附件1、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普通).xls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普通).xls

文章来源: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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