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0-06-2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经批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全部为事业编制。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创办于1951年,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以护理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目前,学院占地面积820余亩,分南、北两个校区(中华路校区和安漳路校区),建筑总面积15.81万㎡,拥有校内实训室160个、实训中心20个,建立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0142.13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拥有一所三甲附属医院和一所附属口腔医院。学院教职工421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4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双师型”教师130余人。开设有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22个专业,其中护理、口腔和助产3个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护理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专业。学院的龙头专业是护理、重点专业是临床医学、特色专业是国际教育。学院面向全国近20个省和直辖市招生,在校生12000人左右。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它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hnwsjsw.gov.cn/)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nvc.edu.cn/、微信公众号hncedu)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6日。报名者登陆http://webhr.hncedu.cn/zpNew/index.do,注册后需完整填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件电子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登陆页面中有操作手册,请应聘者先下载该操作手册,按照要求操作)。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的电子材料如下: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最高学历毕业证扫描件、最高学位证扫描件、第一学历毕业证扫描件;2019届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则需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审查资格,对应聘者上传的材料打印存档。特别要求如下:(1)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不得上传复印件),且图文清晰,建议去复印店或者用手机扫描软件(如手机扫描全能王app等)扫描;格式为图片格式,一个证件为一个图片,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纸上;图片命名与所上传证件名称一致(如: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等);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漏传材料,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2)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以不诚信对待,影响个人信用。(3)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不予录用。博士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自行核减招聘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请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博士或正高职称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及个人报名时邮箱,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谭老师、王老师、黄老师0372—5365803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均为百分制。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为主的医学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3:1确定(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占用面试名额)。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招聘岗位编号101-104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招聘岗位编号105-113面试形式面试为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10-15分钟,应聘者试讲内容为本人所学专业本科教材内容,需要板书(不用课件)。
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本岗位因笔试或面试缺考形不成竞争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才能录用(博士除外)。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加试综合素质测定。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具有的特长、专长及应聘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会及时通知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健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省卫健委网站、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本次编制内招聘报销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环节来往交通费,聘用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另有安家费及住房等额外待遇,详见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招聘公告。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卫健委审核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2-5365958
河南省卫健委人事处 0371-8596110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附件: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位编号 | 专业及代码 | 人数 | 岗位 | 条件要求 |
101 | 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 | 1 | 教师 | 博士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102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 1 | 教师 | 博士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103 | 100211/105110妇产科学 | 1 | 教师 | 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教学或临床职称且有硕士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04 | 1002/1051临床医学(限内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儿科学) | 1 | 教师 | 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05 | 1002/1051临床医学(限内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儿科学) | 1 | 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专科(不含对口升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106 | 100211/105110妇产科学 | 1 | 教师 | |
107 | 100101/077801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2 | 教师 | |
108 | 1011/0783护理学、1054护理 | 1 | 教师 | |
109 | 100512/105124针灸推拿学 | 1 | 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110 | 101005康复治疗学、100215/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 | 教师 | |
111 | 100207/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像学 | 1 | 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112 | 100207/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像学、100203医学影像学、101003医学影像技术 | 1 | 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最高学历为本科者,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包括专升本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13 | 1003/1052口腔医学 | 4 | 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
合计 | 17 |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