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胶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胶州市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人(详见《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员相关工作,并须在上岗后1年内通过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其他相关资格证,对以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可以先上岗,并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0年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胶州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工作安排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14:00-7月1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14:00-7月12日16:00。
(二)具体办法
1、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职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登陆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3、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至2020年7月。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7、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8日14:00-7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7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7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进入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7月11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zswsjkjzgk@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六)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8日-10日每天下午16:00。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时间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工作信息”栏进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2020年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对报考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经历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7月8日。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7月8日之前取得),报考允许“先上岗、再考证”岗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
(六)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七)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70元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类别详见《职位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查询。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法(具体以公布面试方案为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方案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时,属无业人员的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能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程序启动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对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须在8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三)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611/n2612/n2615/index.html)予以公布。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六)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2289055 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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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胶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