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单位:宁波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06-2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网络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请考生做好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一般为6月24-29日。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告知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准考证;

3.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6. 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7. 政审表(见附件1,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8. 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9. 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和环境要求

硬件要求: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设备)、1部智能手机等。具体要求详见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网络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4G或5G网络。

环境要求: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复试时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四、复试用品

1.有效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五、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前学院会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软件、调试设备,具体关注学院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3: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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