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穆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23
根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基层规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经穆棱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9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穆棱市卫健局所属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9人,其中:
1、八面通镇卫生院1人,要求: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2、河西镇卫生院1人,要求: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3、福禄朝鲜族满族乡卫生院1人,要求: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4、马桥河镇中心卫生院1人,要求: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5、下城子镇中心卫生院1人,要求: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6、兴源镇卫生院1人,要求: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
7、穆棱镇卫生院1人,要求: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8、共和乡卫生院2人,要求: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
三、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含)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户籍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7)乡镇卫生院服务期内人员。
四、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7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PDF格式);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或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发送至mlswjjjcwsg@126.com邮箱。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mlswjjjcwsg@126.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3、资格审查:2020年6月22日9:00至7月3日17:00。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以专用邮箱(mlswjjjcwsg@126.com)告知为准。
4、咨询电话:0453-3135785。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以百分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由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2、政策性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15分。申请政策性加分的,应在报名阶段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表》。
3、笔试结束后,按照检验专业考生、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分别进行排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检验岗位取前3名、临床岗位取前4名、中西医结合岗位取前2名,再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考生选岗。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最后出现并列,则对成绩并列人选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核:考核工作由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拟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招录的人员确定后,在穆棱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后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由市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20年9月1日起薪。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35785。
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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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穆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