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2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发布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度“果城·菁英人才计划”卫生专业人才引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引进计划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面向社会引进卫生专业高级人才23人(其中柔性引进6人),具体要求详见《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卫生专业人才(不包括已在顺庆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体年龄要求以需求表为准;
5. 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
考核招聘。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人事考试专栏、“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042851869@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或电子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5)报考者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 其他事项
若有报考意向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考核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卫健局对报考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区人才办会同卫健局、用人单位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核
由区人才办牵头,卫健局具体负责,各用人单位选派优秀的卫生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素养。考核合格后现场签订意向性协议。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过邮件、电话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表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报考职位匹配程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确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引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无不良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qing.gov.cn/)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有关引进环节。
六、政策待遇
南充市顺庆区引进、培养、激励和服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参见附件4,具体内容和待遇标准以区委、区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七、纪律及其他事项
1. 人才招引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 本《公告》长期有效,未能参加本次集中招引,但有意愿到顺庆工作的人员,可通过来电、来函、现场考察等方式咨询、洽谈。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才办和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2729826(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高端人才服务中心)
0817-2243377(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人: 罗老师(13002828306),余老师(13540938662)
监督电话:0817-2267225,0817-2222045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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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