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株洲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6-1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40名。其中:面向防疫一线医务人员12名;人才引进13名;面向社会其他人才公开招聘15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株洲市中心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8:30~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请发送Word电子版文档,缺报名表Word电子版文档或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并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文档、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30139091@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三)报名材料
1.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4.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岗位,往届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5. 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及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1.防疫一线医护人员、人才引进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
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向社会其他人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实际操作能力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所有岗位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1.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中心医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 、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株洲市中心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1. 咨询
株洲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28561077
2. 监督
株洲市中心医院纪委:0731-28561076(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0731-28682180(监督指导)
附件1 株洲市中心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株洲市中心医院
2020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株洲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