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16
为推进县医共体发展,加强县人民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护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护士共3 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从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就学期间出现留级等学业表现不佳情况的;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354771/index.html)进行查看。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 6月29日。
1、 现场报名:
地点:嵊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菜园镇沙河路215号),联系电话:0580-5082059。(只接受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15,下午14:00-17:00)
2、 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填妥《2020年嵊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 》(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yh691162@163.com。
时间截止到6月 29 日下午17:00。
3、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请同时填写《2020年嵊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网络报名的,必须在考试前一天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嵊泗县人民医院(菜园镇沙河路215号)人力资源办进行资格审核。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如果不足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技能考试以基础护理操作测试为主。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题型为全客观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
根据技能考试、笔试成绩分别按30%、3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技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技能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30%、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作为拟招聘对象。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安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将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泗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2059,监督电话:0580-5083241。
嵊泗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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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