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0-06-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10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2020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文章、课题分类等要求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执行;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硕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和第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二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我院人事科;新进教职工待档案到人事科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截止2020年7月2日,报考者注册登录“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192.168.160.11:8002/,电脑和手机均可,电脑端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岗位条件中有要求的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同时将个人简历以“应聘岗位(岗位编号)-学历-姓名”命名如“EICU(9000733)-硕士-王华”,并作为“主题”发送到yjshrd@126.com邮箱。所有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对报考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材料原件,聘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人事科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招聘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下面第五条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五、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校出具的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提供学校出具的与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的证明)、课题(提供课题批复文件,参与人还需提供课题申报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论文(SCI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工作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4)二寸照片1张;(5)自行下载打印《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并本人签字。其中:
① 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第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二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各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者与招考人数比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事科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结束当天16:00-17:00到医院人事科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所有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统一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组成。
1.统一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需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90分钟/科,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
详见招聘岗位表。英语试卷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课程;护理学综合内容包括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教育等课程;公共基础不指定科目。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
2.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人事科统一组织招聘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官组指定面试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面试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第一,考生参加面试时不能透露姓名、籍贯、导师等个人信息;第二,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在面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②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③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面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④面试结束后,考核专家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5—10分钟/人,满分100分。
(2)技能考核:人事科统一组织考生技能考核工作。考生面试结束后先至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实践操作和技能学习,实践操作和技能学习期满后再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组不少于7人,原则上以同行专家为主,考核组指定技能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以下程序操作:①考核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并由考生抽签决定考核顺序或考核编号;②考核组长抽取一份考题对考生考核;③考核专家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此项最终成绩,并现场告知考生技能考核成绩。
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
招聘考试各环节实行回避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为应聘人员的研究生导师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上,确保我院2020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环节具体日程时间安排待医院研究确定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公告”栏适时发布,请密切关注!
七、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折合后总分或面试成绩或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非本院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科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公示
将通过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学校人事处,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公示。
十一、签约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739127(院纪委办、监察室)、0553-5739108(院人事科)。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3-5739108,0553-5739263
电子邮箱:yjshrd@126.com
网址:http://www.yjsyy.com/web/index.aspx
特此公告。
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2020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2020年6月15日
博士及高层次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我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计划共7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2020年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
三、相关待遇
1.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入事业编制,并按照《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弋院〔2019〕33号)(附文件)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标准如下:
(1)顶级人才条件,年薪500万,一次性安家费500万,科研启动经费600-1000万;配备专门实验室和技术员等与学术与技术建设相关的一切所需的场地、硬件和软件;
(2)符合高端人才条件,年薪200万,一次性安家费300万,科研启动经费300-600万;配备专门实验室和技术员等与学术与技术建设相关的一切所需的场地、硬件和软件;
(3)符合学科带头人条件,年薪100万,一次性安家费150万,科研启动经费100-300万;
(4)技术骨干,年薪60万,一次性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
(5)博士及博士后,工资待遇同院内同职称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享受时间为三年。一次性安家费30-50万,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
(6)临床医学、基础研究类的特殊性、实用性人才的引进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7)协助解决符合条件、分居两地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引进对象为医院紧缺特需人才,其待遇、条件可适当放宽。
2.按规定享受芜湖市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年龄条件:原则上博士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详情见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
(七)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和第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二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院人事科,新进职工待档案到人事科后起(补)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请应聘者注册登录“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192.168.160.11:8002/,电脑和手机均可,电脑端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发送个人电子简历(需含详细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级别、主持或参加课题及级别等信息)等材料报名,以“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学历-姓名”如“EICU(9000673)-博士-王华”命名,作为“主题”发送到我院招聘电子邮箱(yjshrd@126.com)。
我院全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对不在2020年招聘计划当中但符合《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以“一人一议”,按规定走“绿色通道”,欢迎随时联系、咨询、投报简历!
六、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材料包括:
(1)引进对象的一般信息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2)引进对象学术水平和成果的信息资料: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及学术论文检索号(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学术论文目录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年卷〈期〉等);重要科技成果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研究意义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地位。
七、面试和技能考核
1.对初审合格者,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成的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另行通知。面试时间20—30分钟/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告知应聘者。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的技能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组织,技能考核分数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式,由面试成绩占50%和技能考核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非本院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科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公示
将通过医院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学校人事处,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公示。
十一、签约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739127(院纪委办、监察室)、0553-5739108(院人事科)。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3-5739108,0553-5739263
电子邮箱:yjshrd@126.com
网址:http://www.yjsyy.com/web/index.aspx
特此公告。
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2020年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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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徽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