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10
因医院发展需要,福清市第三医院医共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7名,其中福清市第三医院37名,福清市第三医院医共体镜洋分院6名,宏路分院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小于35周岁;
7.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8.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6月18日
(周一至周六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福清市第三医院1号楼(门诊大楼)4层 人事科;
医院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街666号。
3.报名电话:0591-62828161
4.本次招聘采取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福清市第三医院 1号楼(门诊大楼)5层 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福清市第三医院医共体2020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微信公众平台直接下载),粘贴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签名。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有变更记录也要提供复印件);
3.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
四、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考生在面试、体检及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3.办理入职手续须带资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受聘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已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试用期为1个月,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应于入职后1年内取得,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本次招考人员录用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即合同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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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