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发布时间:2020-06-09
医院简介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始建于公元1911年,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及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区域医疗中心;是全国第三批、全省首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及全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2017年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8年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齐齐哈尔医院”, 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工作被确定为省级重症集中救治区域中心医院。医院拥有4个分病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托管市120急救中心,形成了庞大的集团化布局。医院医联体建设覆盖8县6区1县级市,医疗服务范围扩大至内蒙古东部、吉林省西北部,辐射人口1000万;首开省西部地区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自体肺移植、角膜移植等脏器移植先河,并与多家国外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长期国际合作研究。
医院集团北院区开放床位1000张,南院区开放床位2000张,年门诊量1,195,530人次,年急诊量65,893人次,危重患者10,752人次。在职员工中高级职称952人,博士研究生22人、硕士研究生53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0人;现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29个;拥有13个省级重点专科和46个市级重点专科。
住培工作开展情况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住培基地建立于2014年,为全省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历年来,在医院领导班子的统筹部署和指导下,遵照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住培管理文件严格实施执行,始终坚持强住培、促发展的理念,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致力于培养医疗、科研、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合格住院医师。基地拥有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凭借医院优质的医疗教学科研平台支撑,不断提升住培质量和学员素质,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高层次、高水平的医学人才。
基地目前担负着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等26个专业方向的住培任务,常年招收包括住培医师、全科转岗、骨干医师在内的各层次培训人员,且长期面向对口支援、贫困县等欠发达地区招收学员。基地现有管理人员12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硕士3人,本科8人;带教师资库成员400名,指导教师库成员249名,其中博士13人,硕士232人,高级职称313人。
基地临床技能中心目前拥有34间实训室,分别位于北院和南院住培基地,教学使用面积近3000平方米,室内包括OSCE考站12间,设有高级急救情景仿真系统,职能化医学综合模型系统(婴儿),内科、外科、急救、儿科、全科医生技能训练Step-by-Step指导系统、全科医师临床思维训练系统、开放式诊断学教学系统等教学资源,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台件数400余台(套),年平均覆盖住培学员200余人。医院图书馆藏书近2万册,专业书刊235种,电子书3万册,报纸10份;文期刊数据库2个,确保住培医师能及时、高效地获取最新的各类专业信息,满足学习需要。
此外,丰富文化生活、举办各种形式的病例汇报、教学和技能大赛,鼓励学员参与科学研究并注重人性化关怀,提升学员培训期间自身综合素质和幸福指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医院住培学员中涌现了一批批抗疫模范,在抗疫阻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医院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宏荣获2017年度“省优秀住培基地负责人”称号,截至目前有1名学员获得2017年度全国100名“优秀住院医师”称号,1名负责人获“省优秀专业基地负责人”称号,1名学员获“省优秀住院医师”称号。
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1.已在或拟进入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毕业生同时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均须参加住培,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其中贫困、偏远、民族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近报考,可免试录取。违约者不得报考。
3.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者(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服务期未满3年者不得报考。
4.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住培(应届毕业生除外)。
5.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经单位同意并签署协议可以报考,专业不限。
6.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执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7.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8.历届中途退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者,3年内不得报考。
二、招收计划
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的招收计划,我院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招收人数 | 专业名称 | 招收人数 |
内科 | 10 | 妇产科 | 4 |
儿科 | 4 | 骨科 | 4 |
急诊科 | 2 | 眼科 | 1 |
皮肤科 | 2 | 耳鼻咽喉科 | 2 |
精神科 | 3 | 麻醉科 | 4 |
神经内科 | 2 | 临床病理科 | 1 |
全科 | 6 | 检验医学科 | 5 |
康复医学科 | 2 | 放射科 | 4 |
外科 | 6 | 超声医学科 | 2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 | 口腔全科 | 2 |
合计 | 67 |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网址:http://www.hlj.zygp.net),进入招收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佐证材料并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网上初审;省卫健委组织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审核合格的人员网上自主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按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取消对考生的现场确认,考生录取后由培训基地负责对录取人员进一步审核,届时需要携带的审核材料如下:
1.携带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黑龙江省2020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硕士、博士需同时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硕士、博士需同时上交本科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本科生毕业超过5年,硕士生毕业超过2年需提供“未取得中级职称证明”(格式不限,需本人签字生效),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委派的学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提供入职时间、报考方向和院级开具的介绍信、薪资证明等佐证材料,并由相关领导及部门审批;我省贫困县或边境县、区的学员报考,需提供与委派单位签署培训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协议书;全科专业订单定向的学员报考,需提供全科订单定向就业协议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三年证明;我院职工身份学员报考,需经人力资源部提供入职时间、报考专业,并由相关领导及部门审批。
以“社会化”身份报考学员,曾经参加过执业医师考试(无论是否通过考试)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4.申请培训专业需与执业方向一致,一经录取培训专业不得更改,全部报名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5.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报名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省卫健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全省通报。
四、考试录取
(一)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全省统一进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流动,将采取网络考试的形式。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理论综合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复试为临床实践能力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初试及复试均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最终录取成绩初试占70%,复试占30%,全部考生成绩录入省住培管理平台。
(二)第一批次录取
培训基地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及复试成绩总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录入省住培管理平台,经省卫健委会同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布;省卫健委同时调剂并公布各培训基地剩余招收计划。
(三)第二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填报第二批次报考志愿。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批次录取一致。
(四)调剂录取
培训基地在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申请基地内调剂,填写并上报招收计划调整申请表至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开展基地内调剂。省卫健委统一调剂各培训基地两批次录取后仍剩余的招收计划,统一调剂服从分配的未录取考生。
(五)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住培文件要求,为鼓励学员报考及进入紧缺专业培训学习,基地将对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实现适当政策倾斜和优先录用。
五、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0年6月10日~6月30日
资格初审:2020年6月15日~7月5日
资格复审: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二)考核、录取及调剂
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13日~7月14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9:30。
考核时间:初试2020年7月18日9:00-10:00;
复试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齐市第一医院毕业后教育管理部”公众号及“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2020年 招收工作微信群”内通知)。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
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日(具体安排详见“齐市第一医院毕业后教育管理部”号及“齐齐哈尔市 第一医院2020年招收工作微信群”内通知)。
调剂录取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5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0年8月10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登陆省住培专题网站查询。
(四)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31日(根据本基地实际情况安排);
进入轮转时间:2020年9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调整。
六、轮转培训
1.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全部培训内容。
2.本科生、科学型硕士研究生、科学型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专业型研究生入培时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部分轮转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间需满24个月、专业型博士培训时间需满12个月;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纳入住培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需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培训基地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
3.考核制度采取过程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过程考核主要形式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过程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医德医风、理论考试及临床实践考核。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及临床实践技能操作。
七、待遇保障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培训基地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2018]21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待遇。基地可提供住宿;薪酬待遇按照《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在培训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的暂行规定(试行)》执行。
1.培训期间学员收入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生活及学习补助、绩效工资、社保补助、紧缺专业学员补助等:
2.单位人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培训期间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由原单位承担,入培时需提交派出单位的工资证明并及时反馈本人基本工资变化。
生活及学习补助标准:博士学历培训时长1年,1666.67元 /月,12个月合计20000元;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长2年,第一年1566.67元/月、第二年1766.67元/月,24个月合计40000元;科学型硕士及本科学历培训时长3年,第一年1566.67元/月,第二年1666.67元/月,第三年1766.67元/月,36个月合计60000元;
3.社会人学员与本单位学员同等待遇。
基本工资及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博士学历培训时长1年,3800元 /月;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长2年,第一年3200元/月、第二年3400元/月;科学型硕士及本科学历培训时长3年,第一年3000元/月(本科生住培前六个月同本单位见习期工资1600元/月),第二年3100元/月,第三年3200元/月;取得执业资格后,发放标准增加300元/月。
4.社会人学员社保补助包括单位大额医保、单位工伤保险、单位生育保险、单位失业保险、单位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未取得执业资格者919.18元/月,取得执业资格者968.68元/月;基地未行统一缴纳前按照此标准发放给学员本人,由学员自行缴纳。
5.紧缺专业补助发放标准为5000元/年。
6.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未取得执业资格者300元/月,取得执业资格者为600元/月。
新取得执业资格学员发放标准调整时间为收到学员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次月。各项费用均根据毕教部及医务部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7.我基地为外地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8.学员顺延期间费用自理;无故退出者需足额返已发放的补助经费,拒不返还者纳入失信档案、记入人事档案。
9.住培学员可免费参加我院承担的各类学术讲座或继续教育活动,并免费为学员开放图书馆纸质及电子文献资料的查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丽丽 王文慧
办公室电话:0452-2683190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