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6-0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根据眉县卫健局、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县健康共同体总院人员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卫健发〔2020〕86号)、眉县健康共同体总院《关于印发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眉总院发〔2020〕28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总院2020年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至2002年6月4日期间出生),特需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0年眉县健康共同体总院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取;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为总院内各成员单位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93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需求详见附表《2020年眉县健康共同体总院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总院人力资源中心(详细地址:眉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药剂科隔壁,联系电话:0917-5549416、0917-5549066)。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
资格审查由总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临聘人员集中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实施。根据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总院人力资源中心通知本人。面试由临聘人员集中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专业人员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提问。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应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总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体检标准按行业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由总院人力资源中心,会同临聘人员集中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总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汇总,下发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总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眉县总院人力资源中心 0917-5549416、0917-5549066。
眉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0917-5549150。
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917-5553983。
(政策咨询:主要解答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眉县健康共同体总院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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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