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惠济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05-26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计划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名,其中河南省“369人才工程”特招大学生9名,分配到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二、人才引进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人才引进资格
学历、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见《2020年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1),《2020年郑州市惠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求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资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0年5月20日,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jqrmyy1958);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jqrmyy.com)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5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发邮件投递报名材料形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2、报名者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者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1份;
邮箱投递报名材料者需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惠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hjqrmyyhr@126.com,邮件以姓名+职称+意向科室命名)。
报名咨询电话:0371-56183036、56183008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76号惠济区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310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特招大学生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惠济区卫生健康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惠济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hjqrmyy1958);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jqrm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按照河南省“369人才工程”、“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落实。
相关待遇可参阅:《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
四、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应聘者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证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及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公告由惠济区卫生健康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63639120
惠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56183008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371-6363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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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惠济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