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0-05-22
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类专业技术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2020年6月5日截止。
2.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2020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类专技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20年及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类专技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3.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当天带现场验核。
(四)资格审核和缴费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3.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验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1:3比例的,市卫生健康委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
三、考核组织
(一)考试内容
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B类(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代码”)。
A类岗位:采用面试方式;
B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
(三)考核安排及计分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缴纳100元面试费。
3.A类岗位(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高分录取。B类岗位(面试+考试考核)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B类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4.应聘人员可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并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招聘纪律及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3242。
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822078。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051085860335。
报名电子邮箱:jdfy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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