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20-05-21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卫健系统所属14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以应聘者有效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为准;
6.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优先聘用;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
的规定。
5.2020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高校生(受疫情影响未毕业应届生除外);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2020年5月31日);
7.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30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暂定2020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系统审核不通过。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种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在“最高学历”栏按岗位要求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学历层次,“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五洞桥北路一段179号,咨询电话:028-85839258)。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双流区卫健局牵头负责,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0年7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
医学类岗位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会计类岗位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0年7月18日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7月3日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uangliu.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3.笔试科目
医学类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会计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或招募的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或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的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待报名成功后由本人于2020年7月3日17:00前交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办理加分手续(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五洞桥北路一段179号;咨询电话:028-85839258)。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检验(资格复审)
1.校验通知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校验方式
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递补原则上不超过3次,以双流区卫健局电话通知为准。电话无法接通者后果自负。
4.缴费标准
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3.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整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与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体检递补原则上不超过3次,以双流区卫健局电话通知为准。电话无法接通者后果自负。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
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派驻双流区卫健局纪检监
察组(028-85802499)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人事科(028-85839258)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事管科(028-85826122)
七、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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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