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5-19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2020〕61号)的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4.天津市支援湖北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持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5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tj.gov.cn)及我单位网站(www.umc.net.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时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招聘专用邮箱:srmyyrsc2@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人民医院-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①个人简历电子版;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③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④我单位出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⑤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PDF版)。

(四)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190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7729596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附件 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天津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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