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江干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5-15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别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截至2020年5月2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专业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在校就读学生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除外)。

(4)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5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户籍要求以职位需求计划表为准。

(5)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5 月29 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报名表(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材料。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扫描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邮箱的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

3.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相关政策: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临床医学类属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4.其他说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且该岗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岗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待定,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笔试科目根据报考岗位分别设为:(1)临床医学;(2)预防医学;(3)卫生事业管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其中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需要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采取招聘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健局专栏和杭州市卫生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和直接考核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健局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3.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七、其他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本公告由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1-86974915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度江干区卫生健康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江干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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