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5-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阿委办发〔2015〕9号)和《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59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确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毕业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后。
(二)招聘范围
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7年5月11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5月16日至2002年5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⑹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2.其他条件
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对中小学等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应聘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岗位,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师范或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已取得了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⑵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卫生类护士岗位、助产士岗位的,对护士执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了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可应聘卫生类护士岗位、助产士岗位(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⑶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20年5月22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项目人员。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20年5月22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⑷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⑸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⑺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⑼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名额为557名,其中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80名,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12名,综合类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65名。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6日10:00至5月22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5至30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口语测试。报考有语言要求岗位(阿坝日报社记者[藏汉双语]岗位,岗位编码:3170010,联系电话:0837-2823687)的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2:00到用人单位报到,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测试不合格者,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
5.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面试。报考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的考生(阿坝州广播电视台藏语男播音员岗位,岗位编码:3170005,联系电话:0837-2822550;松潘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岗位编码:3172404,联系电话:0837-7233359;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讲解员岗位,岗位编码:3170098,联系电话:0837-7249892;达古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讲解员岗位,岗位编码:3170103,联系电话:0837-6729966),先面试后笔试,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等级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资格条件要求为准)、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解聘的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2:00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不收费)。资格审查时,除对考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外,还须按岗位要求条件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进行审查。对不适宜报考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要求的考生,不通过资格审查并当面告知考生审查结果。未通过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对符合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组织面试,并将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笔试考务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由用人单位收取)。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经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得再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6.资格初审。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卫生类临床岗位报考者学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学历审核”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5月16日至5月2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卫生类岗位、农林水相关专业岗位、地质矿产相关专业岗位、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5:1,其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者退费。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育类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藏语文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25%+《藏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25%+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卫生类(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不含中医)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卫生类藏医(药)岗位: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6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综合类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藏汉双语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6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学科知识》。
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学前(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藏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藏语文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藏医(药)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藏语、藏汉双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全国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为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为准。
各科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编码:1170008)、阿坝卫生学校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藏语文教师岗位以用藏语上模拟课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
教育类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9)面试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综合类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州面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其中:报考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9)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1-1170005)的考生,由阿坝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县、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辞职、辞(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解)聘的证明书;报考面向“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县、乡(镇)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由报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通知,其中:报考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9]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报考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1-1170005]的考生,由阿坝职业学院通知;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通知),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六、加分政策
(一)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17年5月11日以后迁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户籍的考生。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3.5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三)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村官加分证明样式,点击下载>、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在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登记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首先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进行。
其次,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依序优先聘用。
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教育类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卫生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卫生类岗位划分为含中医岗位、不含中医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58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机关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育类中小学等教师岗位、卫生类护士岗位、助产士岗位的,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炙推拿等专业的专科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藏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针炙推拿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12333
0837-2822793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37-2822634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2680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383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97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8991643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阿坝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xls
文章来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