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简章

发布单位:招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5-11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招远市人民医院、招远市中医医院两处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部分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20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定期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报到证、规培证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5月7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10: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单位通过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同步发布招聘职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填写《2020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4),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wshjzhgk@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例如:招远市人民医院+儿科医师+张三+139××××××××。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给报名人员。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根据疫情情况发布具体时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弃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后的考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0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式样见附件2)或就业推荐书。

4、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交工作单位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诚信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等。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将增加初试环节。将根据疫情情况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并以重新面试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可对空缺岗位再次发布招聘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系2020届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派遣往届毕业生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或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41011(招远市人民医院)

          0535-8160735(招远市中医医院)

监督电话:0535-8153517(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0535-8216837(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2020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招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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