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5-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海城市中心医院急需专业岗位人员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研究生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城市中心医院本次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8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详见《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2日(含)至2002年5月1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含)至2002年5月12日(含)期间出生)。
(四)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
(六)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执业期间有责任性医疗事故(记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和查询,招聘公告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启动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可通过该网站查询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研究生员招聘岗位、招聘程序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岗位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及附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进行报名,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时至2020年5月15日24:00时。
2、报名邮箱:海城市人社局:hcsyzp@163.com
3、报名材料:
①《2020年海城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完整,于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并由本人签名(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jpg格式);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验证码均需在有效期内;
⑤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和审核结果查询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后登陆报名所用邮箱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该一致。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撤销招聘计划。急需人才的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实行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成绩查询
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然并列,以工作经历多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城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聘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报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2-3605815。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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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