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单位:金华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5-08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根据2020年医院招聘计划,经金华市卫健委、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21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英语要求达四级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 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 5月 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科室)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妇产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妇科或中西医结合妇产科或临床医学

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应历届均可

学术型研究生

妇产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妇科或中西医结合妇产科或临床医学

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免)

重症医学科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脑外科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神经外科方向)

外二科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泌尿外科方向)

外一科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针推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针灸

针推科

1

博士研究生

中医针灸

眼科

1

硕士研究生

眼视光专业或临床医学

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应届生

耳鼻咽喉科

1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五官科方向)

关节外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骨伤或临床医学

手足外科

3

硕士研究生

中医骨伤或临床医学

肺病科

1

硕士研究生

中医学

康复医学科

2

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治未病中心

1

硕士研究生

针推专业

临床药学

1

硕士研究生

中药(临床药学方向)



中药房

1

硕士研究生

中药学

病区药房

1

硕士研究生

药学类相关专业

合计

2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采用快递邮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 5 月 20 日,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日后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2.邮寄地址: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卢老师,郑老师;

3.报名人员填写统一印制的《2020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须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再通知进行考试。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后再确定开考。考试采用业务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试工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和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0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金华市中医医院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金华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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