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发布时间:2020-05-0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我院医疗人才队伍,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者,即出生时间在1984年4月30日以后;
(五)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科 室 | 专 业 | 人 数 | 要求 | 年龄 |
产 科 | 助产、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及以上助产工作经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 35周岁及以下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网络报名通道将于5月6日零点关闭。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因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将在官网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当日,须本人携以下报名材料(具体材料须按以下编号排序):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两张、电子版一份;
(3)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
4.所有报名人员在提交材料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5.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5-3128031
(二)医院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
资格初审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岗位不予变更。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所报岗位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面试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等。
面试时间约4分钟,由自我介绍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答辩2分钟。自我介绍,主要是个人对自我情况进行介绍,内容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素质。考生在自我介绍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透漏个人姓名、毕业院校、实习及工作单位。自我介绍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考生任意抽取两题进行回答,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进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期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医院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不得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招聘组织领导
1.为做好招聘工作,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的领导工作。
2.领导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事宜。
八、咨询
电话咨询: 0355-3128031
本公告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