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流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5-06
北流市人民医院是一所县级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进一步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北流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北流市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北流市人民医院院长1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四、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岗位要求及考核
(一)岗位任务
1.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公立医院社会服务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坚持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住院患者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0%以上,社会效益持续提高。
2.进一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注重成本预算、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实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管理运行效率;职工收入逐年提高,职工满意度不低于85%,医院保持和谐稳定,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引进或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20名,建立医学人才梯队;加强学科建设,聘期内创建自治区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2-3个,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提升。
4.合理扩大发展规模,补齐发展建设短板,医院实力持续增强,聘任期内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
(二)岗位权责
实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三)岗位考核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北流市委组织部(北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任期目标考核方案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励、聘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决定是否续聘、解聘、变更或终止。
六、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实行院长聘任制,聘期5年(含1年试用期)。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二)待遇
实行院长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年薪三部分组成(含五险一金)。
1.基本年薪100万元。
2.绩效年薪30万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四项指标,确定年度考核档次,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定为优秀,按照绩效年薪的100%发放绩效年薪;年度考核成绩70-89分的,定为良好,按照绩效年薪的80%发放绩效年薪;年度考核成绩60-69分的,定为合格,按照绩效年薪的60%发放绩效年薪;年度考核成绩不到60分的,定为不合格,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3.激励年薪20万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重大医疗责任事故、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学科建设三项指标考核确定,年内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领取激励年薪10万元;年内人才引进培养20名以上(含20名),领取激励年薪5万元;年内创建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学科1个以上(含1个),领取激励年薪5万元。
4.任期激励。聘任期内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等其他目标任务,可以享受另外约定的激励奖励。
5.其他待遇。
(1)住房安排。在聘任期内提供一套四室两厅住房。
(2)配偶就业。需从市外随迁安置配偶的,配偶职务级别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原则上给予对口安排工作;属自由职业的,根据其专长在北流市人民医院内安排相应岗位的工作。
(3)子女入学。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和入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教育局,可在全市范围内优先择校。
七、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
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十年以上的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5月6日):
1.担任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院长3年以上。
2.担任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或三级甲等专科公立医院副院长2年以上。
3.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担任临床、医务、质控科室正职5年以上。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6日以后出生);符合优先选聘条件之一,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55周岁以下(196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选聘: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授予的各类荣誉,以及卫生健康行业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荣誉的。
2.在重症医学科、眼学、肿瘤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妇产科等学科担任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委员会主委、副主委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没过影响期或已过影响期但未解除处分的。
八、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聘任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西人才网、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1)《北流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2)提供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相应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报名人员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将上述需出具的材料一并通过特快专递邮件在报名时间内邮寄到报名点办公室。
3.网上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职位要求分别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能够证明本人资历、身份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lzzb2010@163.com。
4.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
5.报名地点:北流市河东路0001号(北流市委组织部三楼干教和人才工作股),联系电话:0775—6299801、2476295;传真:0775—6232261;邮编:537400。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委审定。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面试,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四)集中面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北流市委同意后组织开展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公开招聘职位作出评价,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委、计生等方面意见。查看考察对象本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六)市委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面试成绩、考察等情况报北流市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无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确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报市委研究后,取消任职资格。公开招聘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聘期5年(含试用期);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775—6299498(北流市纪委、市监委),0775—6299228(北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北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 北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北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有关事宜,可来电来函咨询。咨询电话:0775—6299801、2476295(北流市委组织部干教和人才工作股)。
北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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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