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卫生人才网发布时间:2020-04-30
经研究决定,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6家医疗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213名及高层次卫技人才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专项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及《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和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失信被执行人、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审核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因疫情原因视毕业时间适当延迟),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20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无误,保持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
2.由区卫生健康局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8: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2020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8: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5月19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前,区卫健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者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报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法,设3道题目,答题时间为12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4分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和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7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取五位面试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余下三位面试评委的平均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由面试评委现场出一道题目加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签订协议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2.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人选当场与报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以签订协议的报考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人选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长乐区卫健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予以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综合方面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人选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和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等。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关系。
七、其他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591-28934799 0591- 83306156
监督电话:0591-28926338 0591-28926008
九、相关事项规定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聘用人员工作年限按相关文件规定,违约者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聘用人员为编制内人员;招聘的其他岗位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中,医学类专业非定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也列入“学费代偿制”补助对象。
4.聘用人员中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和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如聘用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长乐区第二医院)工作的,另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5.聘用人员中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疗卫生类毕业生,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月1500元,其余的每人每月1000元。
6.本科学历聘用人员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3万元的培训补助费。
7.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原在职人员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辞聘或解聘的人员不享受生活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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