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皖南医学院发布时间:2020-04-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校本部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我校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共59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本部)2020年度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
三、相关待遇
1.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入事业编制,按照《皖南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8]191号)(http://rsc.wnmc.edu.cn/63/10/c1981a90896/page.htm)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标准如下:
2.按规定享受芜湖市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3.学校提供临时公寓式过渡房。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需符合《皖南医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6〕210号)中的规定;
(五)学术条件;博士岗位基本要求:理工科博士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四类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三类及以上课题(前3名);文学类、哲学类、历史类、法学类、管理学科博士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CS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五类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四类及以上课题(前3名);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四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皖南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中要求执行。
文章、课题分类等要求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执行;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博士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四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按《皖南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中要求执行。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第一、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校本部岗位须提供所属附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校人事处;新进教职工待档案到人事处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应聘者请发送个人电子简历(需含详细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级别、主持或参加课题及级别等信息)等材料报名,以“应聘岗位编号-学历-姓名”如“1101-博士-王华”命名,作为“主题”发送到相关二级学院邮箱(具体见附件)。我校全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欢迎联系、咨询、投报简历!
六、资格审查
由二级学院对应聘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1.审查材料:
(1)引进对象的一般信息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复印件等。
(2)引进对象学术水平和成果的信息资料: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及学术论文目录(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学术论文目录包括学术论文检索号、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年卷〈期〉等);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及复印件;近五年完成的和在研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研究意义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地位等。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第一、二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校本部岗位须提供所属附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考核
1.二级学院考核。二级学院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发展潜力等进行考核,论证引进的必要性并提出引进初步意见;二级党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行政治把关;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拟引进人才层次的建议以及聘期内工作目标,对于拟引进的四类及以上人才的,需将《皖南医学院拟引进人才审批表》和个人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2.学校考核、审定。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拟引进人才进行面试考核和学术评价,提出聘用意见。面试时间20-30分钟/人,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校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学校研究审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皖南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程序签订三方协议。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3932826(校纪委办)、0553-3932411(校人事处)。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邮编:241002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万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553-3932411
电子邮箱:wyzp2013@163.com
特此公告。
皖南医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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