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4-22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表》(如下)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备注 |
党总支办公室 | 1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 本科及以上 | 党员(预备党员)合同制 |
对外合作办 | 1 | 临床医学、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合同制 |
科教科 | 2 | 卫生事业管理、医药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合同制 |
防保科 | 1 | 预防医学、计算机信息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合同制 |
信息科 (岗位1)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安全 | 本科及以上 | 合同制 |
信息科 (岗位2) | 1 | 病案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合同制 |
1 | 统计或医学统计 | 本科及以上 | 合同制 | |
总务科 | 1 | 机电、自动化 | 本科及以上 | 男性、合同制 |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4月 28日下午5:00截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党办(引江路11号,江建公司五楼)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线由医院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健委和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劳动协议书
公示期满,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协议书。
四、待遇
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医院监督电话:0514—86552829;咨询电话:0514—86532883。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6 日
文章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