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时间:2020-04-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81名(详见《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的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职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等事宜。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4月2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4月21日)。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20年4月21日之前取得)。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专业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要素。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公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核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2020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列入本次应聘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2.本次招聘报名时间:4月21日 9:00—4月25日16:00,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予以公布。
5.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职位表》;
监督电话:0532-86163824;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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