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4-03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需要,现就2020年度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紧急招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本次紧急招聘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至3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能适应高强度工作的身体条件;
(5)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和待遇
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具体要求见下方“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3日-4月9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表(须本人签名,见附件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援鄂人员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制成压缩包(文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邮箱:63101164@qq.com)。
3.报名要求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紧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3天。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文昌市疾控中心紧急招聘人员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
五、纪律要求
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人员体检及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待疫情过后由市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申请补办。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文昌市疾控中心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李老师13617509890;符老师13807618255
电子邮箱:63101164@qq.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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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