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0-04-03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妇产医院、长治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预防与治疗并重、临床与保健紧密融合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对全市“四区八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信息管理和危重症孕产妇、患儿的急救转诊,以及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等工作。我院内设科室57个,现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全国“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全国 “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应用家试点机构之一(我省仅有两家)、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示范基地”、全国“妇科常见病及内分泌疾病基地”、全国“示范孕妇学校”;山西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山西省首批“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山西省首批“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治市危重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着全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急救和救治工作,年分娩量、儿科门诊量和住院量居全市首位。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改扩建孕产保健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将提升全市妇女儿童生命全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为保障我院改扩建孕产大楼的良好正常运营,建设高素质的医疗保健队伍,更好的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需求,我院拟招聘儿科、妇科、产科及其他相关专业编外聘用人员70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各岗位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我院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足额缴纳各项保险,并逐年列入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要求的,将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申报人才引进,办理入编手续。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程序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要求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按此类推);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或取得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应届本科生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除应届生外,其余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3月23日-5月31日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公休日不报名)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至人事科邮箱czsf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学历+岗位命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15135531665
3.报名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A4复印件。
(4)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在读证明,学校在读证明无法出示的请先提交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时再递交)。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的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籍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论文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注: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方式”(例如:儿科+张三+137XXXX1234)
4.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人事科负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
5.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我院网站、公众号或电话、微信告知。
6.体检
由人事科组织拟录用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需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其自动放弃资格。
7.录取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即可进入科室岗位试用期。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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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治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