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4-02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医院现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床位968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217人,高级职称380人;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271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组织人事部

1

专技

党务干部。

专业不限: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

党政综合办

2

管理

承担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

公共卫生管理、中文、法学、政治学类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宣传统战部

1

管理

承担宣传统战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中文、新闻、传播、广告类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

医患中心

1

管理

承担医患中心行政工作,经常出差适宜男性。

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法学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毕业的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20年4月15日至17日,网络报名,报名邮箱:ndfyrs@126.com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035506,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应聘人员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获得过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笔试缴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医学中心9楼913室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接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部分岗位必备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4月2日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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