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3-28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是2006年经原毕节地区行署批准成立的公共卫生单位,属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2)。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3月27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20年3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日。
(三)报名地址: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南环路11号 内科楼后面)。
(四)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2、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下载打印。考生亲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自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
3、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按报考专业职位分类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按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到医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不能胜任工作或拒不服从安排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咨询及监督电话:0857-8930795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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