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德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3-27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疾控人才队伍紧缺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五)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4月7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3月25日起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网站上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应规范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完整填写表格后,按照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邮箱gdwjrsk@163.com。
3.资格初审: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采取在线审查方式,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条件在线审查。
(二)考试
根据网络报名在线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含)的情况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照片: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执业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若为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5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最终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另行加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40316(广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考务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3-6028644(广德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817580(广德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广德市人社局 广德市卫健委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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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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