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3-2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就2020年度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25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22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8:00至3月2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须发送以下证件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报名表(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二代);(3)本人毕业证原件(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4)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5)本人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6)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发至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邮箱(tlcdcrsk@126.com)。
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岗位数,如果小于或等于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数量。
(二)资格审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
2、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成绩
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布试用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人员名单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试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不予聘用。试用人员报到前,如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违反招聘规定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体检考察及报批事宜,待疫情过后补办。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62-2605510 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科
0562-2168526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2-2831856 铜陵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562-2817361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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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