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20-03-20
为缓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和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2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7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名额
事业编制17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4.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年龄等要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仁寿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将《2020年仁寿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验报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后,提交至邮箱1436286975@qq.com。(联系人:仁寿县人民医院张老师,联系电话:13547699636)
(三)资格审查
仁寿县卫健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若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在填报《2020年仁寿县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0年3月25日。面试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面试前1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操作方式,应聘人员参加网络视频面试应提供手机或者电脑等网络视频工具,保持网络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于3月27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站上公告。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人员学历高低、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层次高低、工作年限长短确定名次),确定为考核人员。一经确定的,立即由仁寿县人民医院安排到临床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考核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对象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三)复检
1.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3.体检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站上公告。
七、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的,由仁寿县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拒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由仁寿县人民医院安排到临床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可计算在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的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监督。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 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 028-36201339
县人社局 028-36219203
县卫生健康局 028-3623320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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